各位海外工作者们、投资者们,以及所有可能拥有境外收入的朋友们,你是不是经常为境外收入在国内怎么缴税而头疼?别担心,这篇文章就来聊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这份重要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3 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让你轻松搞懂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这份公告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而发布的,它规定了中国居民个人在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方式和税收抵免政策。简而言之,就是你在国外赚的钱,回国后该怎么申报、怎么缴税、以及在国外已经交过的税能不能抵扣等一系列问题。
哪些钱算作“境外所得”?
首先,咱们得明确,究竟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所得”呢?简单来说,就是你的钱是在中国境外挣到的或者产生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在国外打工、提供服务挣的钱:比如你在国外上班的工资、提供劳务的报酬等。
- 国外公司或组织支付的稿费:你的文章、作品在国外发表后获得的稿费。
- 特许权使用费:比如你的专利、技术等在国外使用,你因此获得的收入。
- 海外生产经营所得:你在国外开公司、做生意挣的钱。
- 境外利息、股息、红利:你在国外存款的利息、投资国外股票或公司的分红等。
- 出租境外财产的租金:比如你在国外有套房子出租,收到的租金。
- 转让境外资产的钱:比如你卖掉在国外的房产、股票、股权等得到的钱。
- 特别注意:如果你卖掉的境外公司股权,在转让前的三年内,这家公司的资产价值有超过 50%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那么你卖股权的这笔收入,依然会被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而不是境外所得哦!
- 境外“天上掉下来的钱”:比如你中奖了,或者获得了一些意外之财,只要是境外企业、组织或非居民个人支付的。
- 其他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所得。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怎么缴税?
搞清楚了哪些是境外所得,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怎么缴税?作为中国居民个人,你的境外收入需要和境内收入一起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分两种情况:
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
- 你的境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些构成“综合所得”);
- 以及你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挣的钱(“经营所得”)。
- 这些收入需要和你在境内的同类收入合并起来,一起计算应纳税额。
- 划重点:如果你在境外经营所得有亏损,不能用来抵减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也不能抵减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同一年份或以后年度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产生的经营所得可以用来弥补这个亏损。
其他分类所得
- 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以及偶然所得。
- 这些收入不需要和境内收入合并,而是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境外已缴的税能抵扣吗?“税收抵免”大揭秘!
这是减轻你税负的关键!如果你在国外已经为同一笔收入交了所得税,那么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这笔税款是可以在中国境内应纳税额中抵免的,避免重复征税,这被称为“税收抵免”。
1. 抵免限额怎么算?
抵免金额不是随便抵的,有一个“抵免限额”。这个限额是根据你在一个国家(地区)的各类所得在中国税法下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来确定的。
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境内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经营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直接就是你在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
一个国家(地区)的总抵免限额:是以上三类限额的总和。
2. 哪些境外已缴的税不能抵免?
有些情况下,即使你在境外交了税,也无法获得抵免:
- 错缴、错征的税款:不小心多交了或者被错误征收的税。
- 不应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笔钱本不该在境外被征税的。
- 滞纳金、罚款:因为你少缴或迟缴税款而产生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 已退还或补偿的税款:你实际从境外税务机关那里拿回来的税款。
- 已在中国免税的境外所得所负担的税款:如果你的境外收入在中国已经享受了免税政策,那么你在境外为此收入交的税就不能再抵免了。
3. “税收饶让”是什么?
如果中国与某个国家(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并且这个国家为了鼓励投资或发展,对你的收入给予了免税或减税待遇,即使你实际少交或没交税,但只要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规定视同已缴纳,那么这部分免掉或减掉的税款,也可以被视为你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用于申报抵免。这等于是中国政府承认了对方的优惠政策,也给予了你税收上的便利。
4. 抵免金额的去向:多退少补还是结转?
- 实际已缴税额 ≤ 抵免限额:你就按实际缴纳的税额进行抵免。
- 实际已缴税额 > 抵免限额:你只能在抵免限额内进行抵免,超出的部分可以在未来五个纳税年度内继续结转抵免。这意味着你今年没用完的抵免额,可以留到以后几年继续用,非常人性化!
申报时间和地点,别搞错!
申报时间:你在中国境外取得收入后,需要在次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申报纳税。
申报地点:
-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向你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 。
-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没有工作单位:向你的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 。
- 如果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选择其中一地申报 。
-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 。
境外派驻人员的特别规定
如果你是中国境内单位派往境外工作的人员,这里有几点要特别注意:
境内单位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劳务报酬是由境内派出的单位或其它境内单位支付或负担的,那么这些境内单位应该帮你预扣预缴税款 。
境外单位支付工资
境外中方机构支付:如果是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子公司、使领馆、代表处等(这些都算“中方机构”)支付或负担的,境外中方机构可以帮你预扣税款,并委托派出单位申报纳税。
非中方机构支付:如果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或者中方机构没有帮你预扣税款,那么你的派出单位需要在次年的 2 月 28 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你的外派情况,包括姓名、证件、职务、派往国家、境外单位信息、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
其他重要细节
外币换算
你的境外收入或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如果是外币,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折算成人民币来计算 。
抵免凭证
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时,一般需要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纳税记录等凭证。没有符合要求的凭证,是不能抵免的 。
- 追溯抵免:如果你之前申报了境外所得但没抵免,后来拿到了凭证,可以在以后年度追溯抵免,但最长不能超过五年 。
- 特殊情况:如果你实在拿不到完税凭证,也可以凭境外所得纳税申报表(或缴税通知书)以及对应的银行缴款凭证来办理抵免 。
不合规的后果
如果你不按规定申报、缴税或提供资料,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并会影响你的个人纳税信用 。
生效日期
这份公告适用于2019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税收处理事宜 。之前年度还没抵免完的税额,也可以按照新规的结转规定处理 。
结语
希望这篇文章能让你对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记住,如果你有境外收入,一定要按时、按规定申报纳税,合理利用税收抵免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比较现在数据网络都是通的。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哦!